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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权威发布】全部收益用于扶贫、不得负债建设《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》出台!

发布时间: 2018/4/9 16:00:00 被阅览数: 1238 次
 

今日(4月9日)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》国能发新能〔2018〕29号,明确:光伏扶贫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,全部收益用于扶贫。且不得负债建设,企业不得投资入股。

电站建设方面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,主要设备应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,鼓励采用达到“领跑者”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。

消纳方面,明确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调度上网,全额消纳。

补贴方面,执行国家光伏扶贫价格政策,不参与竞价,优先纳入补贴名录,原则上次年一季度前发放到位。

 

 

 

 

原文:http://zfxxgk.nea.gov.cn/auto87/201804/t20180409_3140.htm

 

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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